文档介绍:附件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规划设计任务书为贯彻实施国家批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推动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北部湾优先发展、产业优先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产业开发区的聚集功能,快速形成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提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的竞争力。开发区将在城市发展、产业定位和导向方面等都做出重大调整。开发区的《中国-东盟经济开发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04-2020)》自2005年1月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已经过了5年,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背景情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原总规对现开发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义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为适应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和开发区现代化新兴城市建设的全局,切实指导开发区的各项建设,使城市总体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以便开发区更好地融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并实现快速发展、率先发展,开发区拟对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新编制,为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规划任务书。一、规划名称(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二)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二、规范范围(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的研究范围为东起经三三路,西至平良路,北至与武鸣交界处,南至纬十九路。(初定,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后可根据未来发展需要适当增减)。(二)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范围分别为:东起永和路,西至经二路,北至纬一路和长岗路,南至里建大道和上平路,共约18平方公里。即:-东盟经济开发区的2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在该范围中扣除已编制控规的台湾(南宁),并根据需要进行局部范围调整,实际需新编制控规的面积约为18平方公里。三、总体规划期限2010年至2020年四、规划目的(一)提升发展层次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是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北部湾经济区11个重点产业开发区之一。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牵头组织、邀请知名的规划机构编制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最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对于提升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规划水平,提升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在北部湾经济区中的地位和发展层次,扩大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的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明确发展方向通过规划编制,梳理并解决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的发展地位和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功能定位、产业选择、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等问题,促进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形成北部湾经济区和南宁市未来经济新的增长点。(三)协调区域发展通过规划编制,进行科学合理的产业定位,完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吸引南宁市内外、区内外及至国内外的工业进入开发区,打造南宁市卫星工业开发区,促进南宁市区和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协调发展。(四)合理安排空间布局通过规划编制,对开发区的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进行合理空间布局。并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对开发区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五)梳理重大项目,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