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救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平台录入操作手册一、常用操作系统常用操作分为几下几类:1)必填项:带有红色星号(*)标识的选项均为必填项,不能为空。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2)必填项为空时的标识及提示:如果未填写必填项进行保存时,会出现提示“您需要填写完必填数据才能进行保存”,同时用红色框标出未填写的必填项,鼠标指向红色方框时,提示“该输入项为必填项”。3)非必填项:不加红色星号标识的都是非必填项,有相关内容的尽量采集,没有可以为空。如劳动能力、特定救助对象类别等。4)输入项错误:输入项填写错误时,以红色方框标识,鼠标指向红色方框时,出现提示信息,因错误不同,提示信息不同。5)下拉列表选项:初始提示为“请选择”,如“地区”等。除地区选项外,主要致贫原因、健康状况等也是下拉列表选项,操作方法相同。6)时间控件:时间控件分为选择“年、月、日”、选择“年、月”两种。7)复选框:选中的复选框以“√”标识。8)隐藏/显示列表区:单击列表区的向上、向下箭头可以隐藏/显示单个列表区,单击层叠的向上、向下箭头可以同时隐藏/显示当前页面的多个列表区。9)列表排序:单击任一列表标题,可以按正序(向上箭头标识)、逆序(向下箭头标识)进行排序。10)显示/隐藏列:单击上图中“列”右边的箭头,弹出列标题窗口,勾选或不勾选列标题,可以显示/隐藏显示列。11)拖拽列:拖拽列可以自行设置各列排列顺序。12)调整列宽:鼠标指向两列标题之间的分隔线时,出现标识,按住鼠标左键向左或向右移动可以调整列宽。13)高亮显示:选中行记录时,当前选中的行呈浅草绿色标识。二、数据录入新增家庭信息包括五部分内容: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房产信息、家庭财产信息、赡扶抚养义务人员信息,按顺序录入采集数据。(一)新增家庭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录入规则:1)根据采集数据所属区域,选择相应的地区,必须选择社区(或村);2)户主身份证号必须合法,若输入的身份证号为15位旧身份证号时,系统自动转换为18位,并提示“您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系统将自动转换为18位”;3)家庭人口数:不能手工录入,系统自动计算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列表中的家庭成员数,即家庭人口数;4)家庭保障人口数:不能手工录入,系统自动计算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列表中家庭成员的“是否保障对象”为“是”的家庭成员数,即家庭保障人口数;5)家庭月总收入:新增家庭各成员的收入信息后,系统自动计算各成员的“应计入收入金额”,得出家庭月总收入;6)月人均收入:系统根据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数自动计算得出月人均收入;7)审批时间:审批时间需要录入日期,单击时间控件按钮选择时间或直接输入日期,去年年审对象统一填写年审时区(县)级审批时间,今年新增对象填写新增时区(县)级审批时间,格式例如:2009-12-31;8)保障起始年月:保障起始年月需要录入年月,单击时间控件按钮选择年月或直接输入年月(格式例如:2010-01);去年年审对象保障起始年月为2010-01;9)户月救助金额、分类施保金额:手工录入,数据采集平台中不能根据收入自动计算;10)居住地址:系统根据所选地区自动获取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称,可以补充录入详细地址;11)必填项:红色星号标识的是必填项,必须录入;12)非必填项:未加红色星号标识的是非必填项,原则上能够采集到的信息尽量采集,根据实际采集的数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