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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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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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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宕政发〔2011〕16号宕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宕昌县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宕昌县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下发,请贯彻执行。二0—0年一月二十九日宕昌县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步伐,推动我县绿色转型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宕昌县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构建节约型产业和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实现供用热系统节能,维护供用热双方权益。二、工作任务(一)2011年采暖期前,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改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二)2011年完成住宅分户计量总量达到全部集中采暖住宅户数的25%。从2011年起用5年的时间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改任务。(三)2011年采暖期前,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改并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三、改革办法(一)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做到“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二) 新、改、扩建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供热企业不予供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予拨付奖励补助资金。(三)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原则,实施“五个一”:既有建筑计量改造工程,采取上级财政给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解决既有建筑计量改造费用。公共建筑改造建设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行政单位及无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职工住宅改造建设资金按财政30%、供热企业40%、个人30%的比例分担;有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按财政15%、单位15%、供热企业40%、个人30%的比例分担;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级企业按单位30%、供热企业40%、个人30%的比例分担,其中由企业负担的居民住宅改造建设费用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并可作为成本倒挂供热亏损额,从政府供热补贴中给予解决。(四) 既有建筑的热计改根据热用户自愿原则进行。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热用户应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工作。(五)供热企业是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负责单位。新建建筑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和进行热计改的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未按建筑设计要求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供热企业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热计改的单位,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追究供热单位负责。四、 实施步骤(一) 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一一4月)。摸底调查、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资金、启动宣传动员方案)。(二) 制定计划阶段(2011年4月一一5月)。制定全年热计改计划,报供热主管部门审批后分解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三)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一一9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县供热主管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供热单位,有计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