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复绕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第二十九条提出:“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也提出类似规定:“经检验机构论证,电梯确实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已无改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以上文件提供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高能耗电梯报废的法规依据。电梯生产制造早已进入模块化和标准化时代,各种零部件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形成整机;又在电梯使用过程中进行部件的维护、修理和更换,对电梯整机难以确认判废标准。因此完全可以通过确定电梯各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以及更换部件的性价比,最终确定电梯是否应该报废。基于上述法规和规章,为能进一步提供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由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提出、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众多电梯生产企业、物业管理、以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本标准的起草。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电梯主要部件的技术特性以及判废依据的可操作性。本标准明确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适用范围、判废依据、安全风险、参考技术规范等。本标准的实施将改变电梯部件判废无据可依的现状,同时对推进老旧电梯的改造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威特电梯部件(苏州)、满足节能要求制定本标准。、轿厢系统、对重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电控系统、导滑系统中主要部件的判废准则。。,不考虑零部件本身之外的因素。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24478-2009《电梯曳引机》GB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TSGT7002-2004《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GB/T18775-200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行人道维修规范》GB∕T22562-2008《电梯T型导轨》JG∕-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JG∕-1996《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501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电缆》GB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3术语和定义GB/T7024-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曳引驱动系统为电梯提供驱动和曳引力,使电梯升降的系统,主要包括曳引机、导向轮、曳引绳等。 轿厢系统电梯运载人、货物的安全围合空间,主要包括轿厢和轿厢架等。 对重系统用于平衡电梯轿厢和负载质量的机构,包括对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