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市卫生局文件吉林市教育局吉市卫联发[2010]6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江北教育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现将省卫生厅、教育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结合2010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重点,做好学校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我市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附件: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主题词:学校卫生监督通知转发吉林市卫生局办公室2010年5月4日印发(共印100份)卫生部办公厅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一)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深入学****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学校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二)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卫生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将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在经费投入、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214号)要求,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健康教育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方案及政策措施,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二、明确重点,认真履职,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将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