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龙江关于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范围
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是:省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省人大、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市人大、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属企业、市属高等院校。
二、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省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全省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龙江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领导带头、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工作不求实、不落实,作风飘浮、文山会海、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官气十足、衙门作风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追求奢华、挥霍无度、铺张浪费、低级趣味、道德败坏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拥护,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教育实践活动要梯次有序进行。省委常委班子和其他省级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和所属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时间安排上要适当错开,体现自上而下、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高等院校暑假期间要做好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学后正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要求、重点解决的问题和措施、步骤,活动方案经督导组审定后,召开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向党员、干部讲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每个环节大体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精心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有关方面组织编印的学习材料。采取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带领学,利用
“龙江讲坛”开展作风建设讲座系统学,开展“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座谈讨论交流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知多少”网上答题活动以考促学,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向实践学等形式,把学习活动抓实,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战胜困难、与时俱进、永葆生机的法宝,明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改进作风、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弘扬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