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八章)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掌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三)掌握专利法律制度(四)掌握商标法律制度(五)掌握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方式(六)熟悉国家:出资企业(七)熟悉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八)熟悉財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九)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第一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 ,因而,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1)国务院是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代表。(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2)各级政府的监督。(3)社会监督。(二)国家出资企业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1)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3)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并依法管理、监督。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一般规定,并对改制、关联方交易、评估、资产转让进行专门规定。 (1)国家出资企业改制的形式。(2)决定或批准。(3)出资人权益保护。 (1)关联方的范围。《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2)与关联方交易的限制和禁止。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四)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其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使用的国有资产的职责(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 ,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标准。(3)事业世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种类。 ,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三)事业单位与产权纠纷处理 (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与清查 :(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行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