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滨安办发〔2015〕10号关于建立金属高温液体运输安全工作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邹平县、滨州经济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为贯彻1月15日全市加强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和3月30日全市道路交通暨金属高温液体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决定自4月份开始,在全市建立金属高温液体运输安全工作月调度、月通报制度。请有关县区、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扎实做好经费筹集、人员招录、车辆配备、安全设施设置、道路管控、罐体检测、道路隐患整改、应急物资储备等重点工作,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突出重点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连同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月报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在全市通报。联系人:杜海波,联系电话:3162796,邮箱:******@.。附件:1、县区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月报表2、部门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月报表2015年4月10日附件1:县区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月报表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县区检查车辆(部)检查驾驶员、押运员(人)检测罐体(个)安装隔离护栏(米)增设警示标志(个)安装信号灯经费筹集(万元)人员招录车辆购置组织联合检查(次)应急预案编制铝粉等应急物资储备救援车辆配备附件2:部门金属高温液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月报表说明: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工作情况填入相应的表格,与本部门无关的内容不需填写。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部门检查车辆(部)检查驾驶员、押运员(人)检测罐体(个)增设警示标志标识(个)安装信号灯(个)安装隔离护栏(米)整改隐患(条)开展警示教育(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