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城建档案培训.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城建档案培训.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1/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城建档案培训.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城建档案概述1、城建档案是指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2、根据档案的定义,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属于城建档案。也就是说,在城市辖区范围内,不管什么单位,不管这个单位的性质和级别如何,只要从事与城市建设有关活动,其形成的档案原则上都属于城建档案的范围。3、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a工业、民用建筑工程;b市政基础设施工程;c公用基础设施工程;d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e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f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g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h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位置图。4、城建档案的历史作用:A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B城市档案是城市规划的基础C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D城建档案是建(构)筑物维修、改建、扩建的依据F城建档案是城市防灾、抗灾、减灾和战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G城建档案是征用土地、房地产产权、产籍的法律依据H城建档案是城市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第二章城建档案法规1、档案资料之所以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是由档案的性质所决定的2、《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城建档案的基本原则,即:“城建档案工作按照统一管理的要求,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3、《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和监理等单位在签订建设合同时,应当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4、《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了:“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5、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程序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项制度,即开工建设前的报建登记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专项验收制度及工程竣工3月内的档案移交制度。6、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筑的房屋建筑,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7、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8、保管城建档案应当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当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强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和有害生物等措施。9、国家通过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来追究城建档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0、城建档案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三种,即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1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人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行政处罚是行政法律责任的核心13、建设构成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4、城建档案执法主体,即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机构,是指具有行政职能,可以独立承担行为后果,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城建档案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建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