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6章 借款费用 6-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 6-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6-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6-2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6-3
特殊借款费用的处理规定 6-4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
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应当开始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直至购建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这部分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然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则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本制度所称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发生当月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每月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月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当月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为每月月初资产支出余额和当月资产支出的算术平均数之和,即:
累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