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2009年3月13日晚,深圳仁爱医院的护士们利用业余时间,在护理部余主任的组织带领下,认真加强学习了卫生部新近制定的<<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在讲习的全程中,余主任都手执于2008年2月4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7号国务院令公布的《护士条例》手册(该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是国务院为护士专门制定的第一部条例),贯穿表达着这样一个信念——深圳仁爱医院的护理工作及护士的管理,是在恪守国家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展开,并将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此次学习包括以下4方面主要内容:1、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的概念;2、为什么要解决护士分层级的问题;3、如何实施护士分层级管理;4、如何评价护士分层级管理的成效。余主任传达并解析了建立护理人员层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即: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能级,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给予不同的工作权限和待遇(岗位津贴等),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满足不同病人、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确保护理质量。在层级管理体制中,护理人员结构形成梯队,专业分布合理,并与所实施的等级护理和专科护理相适应。此外,余主任明确指出,深圳仁爱医院护理部将保证低年资护士在毕业后专科5年内,能接受相对固定的临床导师制培训,即专业护士核心能力的规范化训练。并且,每班都安排有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让高年资护士在临床发挥骨干作用。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患者得到更优质更安全的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