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0023729南开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南开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经指导教师同意,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各密级的最长保密年限及书写格式规定如下:l内部55(最长5年,可少于5年);秘密★lo年(最长10年,可少于10年);机密*20年(最长20年,可少于20年)南开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创作的、已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中文摘要中文摘要破产重整制度作为现代破产法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用于拯救陷于无力清偿状态的债务人并促使其复兴的破产预防制度。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促进债务人复兴",通过促进债务人的复兴,破产重整制度扩展了破产制度的功能,并为破产法立法目的中维护社会利益的立法理念的实现提供了制度支持。在我国对重整制度的研究讨论已经多年,而重整制度真正纳入法律是在2006年8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第一次体现。笔者因新《企业破产法》的出台对重整制度更加关注,本文从国外立法经验与国内立法和国情出发阐述了重整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本文从如下五方面阐述了重整制度所涉及的问题。本文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从重整制度的一般法律理论出发,对重整制度进行分析,并对重整制度的原因以及对完善我国的重整原因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二、三、四、五章是本文的重点,其中第二章简要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重整制度的立法概况,如美国、英国、法国等。第三章重整程序开始及存续的要件,论述了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韩国对重整程序开始及存续要件方面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并且对我国新破产法中关于重整程序开始及存续进行考察。第四章对重整计划做初步研究,对重整计划的提出主体,重整计划与其他计划和方案的功能做一比较,笔者对设立股东组提出了一些看法。第五章重整的营业制度保护,分别就重整中的营业授权制度、自动中止制度以及对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分别进行了论述。本文采取对重整程序重点问题逐一列举的方法,对目前破产重整程序中较为关注的几个热点分别进行了阐述,并且在重整程序开始、存续及设立股东组等方面略陈管见,以期对我国破产法制建设有所裨益。关键词:重整、重整原因、ponentofonedegreeofsystemsofmodembankruptlegalsystembankrupt,“promotedebtor'srejuvenation”,throughpromotingthedebtor'srejuvenation,anizationsystemexpandingbankruptfunctionofsystem,,,itsfirstbeingregulatedinbankruptcylawofPRCwasonAugust27,,,,anizationsy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