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管理,适应当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适应发展需求,保让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工作,建立与医院卫生事来发展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聘用原则:根据医院各科室用人需求,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聘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医院组织面试和笔试相结合,先试用三个月,经院方考评合格方可签定聘用合同。二、聘用岗位院聘人员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包括院外借用人员(原单位有事业编制)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辅检、财务、行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三、聘用条件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18-35周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业适当放宽在45周岁)。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必须专科及以上文凭)3、遵纪守法,热爱医院,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四、聘用办法1、科室根据岗位需要上报用人计划,经院长办工会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2、应聘人员携求职简介,居民身份证,户口簙(暂往证)婚姻证明、学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政工人事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4、院长办公会同意审核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定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五、劳动合同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与医院鉴定用工承诺书,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签定聘用合同。2、聘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医院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用工岗位、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待遇、违约责任、绩效考核、奖罚制度、违约、解聘条款以及其它协商的条款等。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聘用劳动合同既自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德、能、勤、绩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需要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个人申请),经院委会讨论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60天通知对方,医院政工人事科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交接手续和离院手续。5、院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⑵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影响或重大损失;⑶不服从医院工作正当安排的;⑷不能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⑸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仍不能胜任的;⑹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达不到科室要求,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