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方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管理规范总则1范围本文规定了地方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以提供对其辖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能力的信任。注1:地方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是指由国家经贸委授权成立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机构。注2:地方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是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设立。本办法所包含的全部要求均构成对机构的基本要求。本办法中术语“应”用于表示该条款是强制性的。术语“应当”用于表示希望机构采用的条款。,并以公正的方式实施行政管理。不应使用违反本办法的程序来阻碍或阻止企业的申请。2机构的服务应向所有的企业开放,不应附加过分的财务或其它条件。不应以企业的规模、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作为提供服务的条件。。当某一特定的计划需要对这些文件的应用作出解释时,应由相关且公正的委员会或具有必要的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规范化解释。、进行评定和作出评定决定。。机构应:保持公正;对评定的批准、保持、暂停和撤销/注销负责;确定对下列工作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本办法规定的评定的实施;制定机构运作的计划和目标;评定的决定;计划和目标实施的监督;机构的财务监督;需要时授权委员会或个人代表本机构开展规定的活动;有国家经贸委授权的正式文件;有一个文件化的结构以保证其公正性,包括确保其运作公正性的条款;确保评定的决定由非执行评定的人员作出;规定评定活动的权利和职责;制定适宜的计划,处理在机构运作和/或活动中所引发的争议;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评审制度运作所需的资源;在负有执行现任的管理者之下,根据评定工作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配备适宜的人员,他们应具有与所实施的工作相适应的必要的教育、培训、技术知识和经历;,使对企业实施评定的能力得到信任;具有区分组织和本机构其它活动的原则和程序;具有正式的规则和结构,对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会的指定和运行加以规定,这些委员会应免受任何有可能影响认证结论的商业、财务和其它的压力;(见注2)确保相关机构的活动不影响机构的评定活动的可信性、客观性或公正性。并且认证机构不提供:其评定对象所提供的服务;为获得或保持等级资格的咨询服务;设计、实施或保持等级资格的服务;(见注3)具有处理来自企业或其他方面有关评定或其他事项的投诉、申诉和争议的原则和程序。(如审核)分包给某一外部机构或人员时,应就有关事宜签订书面协议(包括保密规定和利益关系)。认证机构应:a)对分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且保留其对批准、保持、暂停或注销认证的职责;b)确保分包的机构或个人具备能力并且满足本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不直接或不通过他们的雇主或所在组织参与有损其公正性的质量体系的设计、实施或保持活动;c)获得接受评定组织的同意。。管理者应确保工作目标和计划在机构各层次中得到理解、实施和保持。、范围和工作量建立和实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