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动成功品牌联盟合作协议甲方:上海行动成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长沙嘉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为推动中国教育培训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乙方成为甲方联盟单位成员,就共同推动甲方的《赢利模式》与其他课程,双方联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品牌联盟资格与联盟项目:当地培训机构,有一定影响力。主办过甲方两次以上相关课程。甲方负责人参加过《赢利模式》课程。向甲方交付贰万元的价格保证金(合同签定当日支付)。5、联盟推广《赢利模式》课程与甲方其他公开课程。(乙方邀请甲方讲师进行公开课演讲,可享受甲方内部讲师的费用优惠政策,李践老师除外)。甲方授权乙方在湖南省长沙地区组织推广《赢利模式》课程(以下简称“赢”课程)。乙方与甲方有其他的高端课程合作推广,另行签定协议执行。关于《赢利模式》课程的价格:1、“赢”课程统一对外的销售价格:8800元/人。2、价格若有调整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配合立即调整。关于乙方的提成与汇款事项:乙方当期实际上课学员21人(含21人)按乙方销售总额的40%提成;11人—20人(含20人)按乙方销售总额的35%提成;10人(含10人)以下按乙方销售总额的25%提成。乙方学员的款项由乙方扣除当期应得销售提成后,将其余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必须及时将新学员信息报甲方确认与存档,因乙方没有及时与甲方确认学员信息与学员款项而导致乙方学员不能如期上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学员发票由乙方出具,甲方可提供乙方专用收据。关于甲方的责任:负责主办“赢”课程,并承担关于“赢”课程相关会务费用及老师费用。负责对“赢”课程进行相关会务组织事宜。乙方学员在遵循甲方复训规则的前提下,保证乙方学员的复训权益。其他约定事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对乙方实行业绩考核制,每连续6期考核一次,平均每期“赢”课程实际上课人数要达到11人以上,如果乙方连续6期未达成考核指标,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乙方在对“赢”课程招生的过程中,任何学员必须以甲方统一对外的销售价格成交,不得打折成交,一旦有打折成交的现象发生,经查属实,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作;因乙方打折成交的现象而导致甲方的学员要求退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不再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立即终止合作关系;乙方只负责在甲方授权地区对“赢”课程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对长三角地区(上海、浙江、江苏)珠三角地区(广东)的客户进行招生,一旦有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客户成为乙方学员,销售业绩计为甲方业绩,乙方不享有该学员提成(注:特殊客户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现场转介绍的客户与甲方没有撞单,业绩仍归属乙方)。乙方若对非属于自己招生地区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若该地区有甲方的分公司,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分公司的同意,方可进行招生,否则,业绩归属甲方分公司;“赢”课程所有学员的信息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同意,严禁乙方对不属于自己招生的学员进行其他课程的业务联系,若有发生经查属实,甲方将扣除乙方50%的保证金作为处罚,若有再违反,双方立即终止合作;乙方招生的客户若与甲方的客户有撞单现象,经查是由甲方的销售代表之前确认过的客户,乙方须将该客户进行业务转让;若有抢单现象,该客户业绩无条件自动归属甲方。乙方学员在“赢”课程现场转介绍其他客户参加下一期“赢”课程,业绩仍归属乙方;现场促销“赢”课程所产生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