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轻联综发[2006]02号关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事项的说明各有关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已开展了轻工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为满足和方便项目申请,现将有关申请鉴定事项简要说明如下:一、项目申请:完成的科技成果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办公室。二、组织鉴定:申请书和相关鉴定资料报送我科技办公室,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将依据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组织鉴定。三、印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经技术委员会专家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我们将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印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另外,根据项目申请单位要求,对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可对其完***发放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办公室联络信息:联系电话:010-68396449联系人:李宽安朱业耘联系地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邮政编码:100833E-mail:X68396445@附件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格式)附件二、中国轻工业科技成果鉴定资料目录附件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格式(格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办公室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