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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案例PPT专业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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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案例PPT专业课件.ppt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19/11/11 文件大小:7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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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案例分析以下选择红光公司、大庆联谊、蓝田股份和银广厦这几个案例加以分析:1、红光公司2、大庆联谊3、蓝田股份4、银广夏红光公司主要违规事实:(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3)挪用募集资金买卖股票。(4)未履行重大事件的披露义务。案例分析(一)上市之前红光实业为了能够达到连续3年盈利的这个股票上市的必备条件,红光公司在1997年4月(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并采取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将1996年度实际亏损10300万元,虚报为盈利5428万元。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前三年的收入和利润情况见下表。这些通过虚假陈述骗取上市资格的行为明显构成《股票条例》第70条第1款第(2)项所述“以欺骗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准发行股票或者获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行为,依法应对公司本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少报亏损、虚增利润,欺骗消费者红光公司上市之后,在财务报告中进行虚假陈述,将1997年上半年亏损6500万元,披露为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公司在1997年年度报告时,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这些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要求,构成《股票条例》第74条第1款第(2)项所述“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行为。《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承诺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建彩色显像管生产项目并预测:“1999年建成投产之后,公司资产总额将达到380000万元,销售收入较1996年新增229200万元,总成本增加182000万元,税后利润增加28500万元”。但是,红光公司仅将4102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6770万元(%)投入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项目,其余大部分资金被改变投向。1997年6月,红光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14086万元(%)投入股市买卖股票,其中红光公司通过开立217个个人股票帐户自行买卖股票,动用9086万元,获利780万元;以委托投资名义,将其余5000万元交由其财务顾问中兴发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利用11个个人股票帐户买卖股票。红光公司在上述股票交易中共获利450万元。这些行为违反了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红光公司及其公司所有知情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此负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负法律责任。(三)对红光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1998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具体处罚决定包括:;认定红光公司何行毅(原董事长)、焉占翠(原总经理)和陈哨兵(原财务部副部长)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永久性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王志坚等12名红光公司董事分别处以警告。,分别没收非法所得800万元和100万元,并分别罚款200万元和50万元;认定两公司主要负责人于振永、李峻和直接责任人吴书骏、吴子维、傅文成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永久性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撤销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