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控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的控制。
,协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协调等工作。
工程部组织项目部依据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确定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审查监理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监理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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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和实现的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拟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措施及内容要求;
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的承诺;
监理单位关于实施监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监理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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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中的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预计投资总额和计划工期、质量等级、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结构、装饰、功能等方面特点的简述;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构成、总监理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监理措施;
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对工程各有关方进行协调的方法;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定时检查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工作情况。
,每周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