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根据《**学校教职工奖励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行政后勤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善于学****反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二)优秀班主任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2、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加强理论学****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3、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4、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在年级班主任工作中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三)优秀教师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治学严谨,敬业尽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良,教学工作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崇高的人格形象和模范行为启2迪、教育学生。2、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检查、抽查和问卷调查中教学评价为优良。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4、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工作突出,教书育人效果显著。(四)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优:1、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者。2、所教学科成绩在学校统一命题考试中处于年级中下者。3、发生较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5、学期内累计请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1周,旷工超过2节课(或半天)者。6、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者。7、学生测评满意率低于80%。(六)以下几种对象可优先考虑: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