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职业性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ppt

格式:ppt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职业性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ppt

上传人:fy3986758 2016/1/1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职业性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章职业性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第一节职业病防治法1949年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纲领》1950年颁布《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6年颁布《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职业中毒与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1957年颁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法定职业病名单:14种(1957)→99种(1987)→115种(2002)1983年发布《职业病报告办法》1984年颁布《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97年颁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治条例》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化建设1. 我国颁布的法规及法律性文件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化建设2. 我国公布的职业卫生标准1979年颁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害物质容许浓度330项,粉尘容许浓度47项,生物因素容许浓度1项其他: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激光、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噪声等2002年修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到2007年4月:职业卫生标准636项,职业病诊断标准93项放射卫生防护标准82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35项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6条)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0条)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6条)第五章监督检查(7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5条)第七章附则职业病防治法具体条款(七章76条):第二节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第三节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各种卫生要求所作出的技术规定,可视做技术尺度,实施职业卫生法规的技术规范和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是为保护作业人员健康而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值。不同国家、机构或团体采用的名称与含义不尽相同。一、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美国TLV、RELs——学术性、推荐性PELs——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标准美国政府职业卫生工作者协会(阈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 TLV)(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ACGIH)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推荐性接触限值,mended exposure limits, RELs)(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OISH)民间: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容许接触限值,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s, PELs)(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政府:(一)概念与名称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 TLV-TWA)短时间接触阈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TLV-STEL)上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ceiling,TLV-C)STEL水平的接触应不至于引起:(1)刺激作用(2)慢性或不可逆损伤(3)麻醉作用一、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国职业接触限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某种有害因素,对绝大多数人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 PC)或接触水平。包括:时间加权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