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六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六篇【篇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次规定体现了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有效的激励了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是党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又一重要举措。制度的实施有效的激发积极性和主动性。规定指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与升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体现了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过去干部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从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学之处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当官不仅有面子,而且因为保障、福利和对职业生涯的肯定、社会荣誉等都与职务挂钩,以致于有的人千方百计“谋位置”。而制度的实施,既拓展了广大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空间,又缓解了基层干部因职务晋升难而待遇长期偏低的问题,激发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鼓励了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制度的实施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公平性。常规的管理结构呈金字塔状,这意味着职务越高位置越少,这也产生了不公平的问题。如此一来,如何调动大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就成了问题,因为大部分人都在基层一线工作。基层的特点是“职务少、出口少”,在县乡一级大部分公务员的年龄一超过40岁或45岁,因为上升空间受阻,就会产生“应付工作”的情绪。大部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仕途终于科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构建了干部成长的“双通道”,是给基层干部打下了一剂“强心针”,激发干事活力立竿见影。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对干部的激励机制。保证长期困扰我们的“能上不能下”这个老问题,即如何落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级。这一机制之所以难以推进,不仅仅是考虑到“面子”问题,还存在人事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矛盾。一直以来,我们以职责为主来培养干部,任职的干部有着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机械地考核降级,对组织和体制同样意味着损失。如何既保证积极性,又能让做不好的人离开?这就需要增加管理手段的多样性,譬如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可以通过降职级来负反馈,而不是职务。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尺度更宽,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给干部队伍的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安心立命”。当然,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考察我国现有公务员体制,客观地讲,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层次矛盾,此次印发的文件旨在从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原来以职务为主的体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担当。但同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过去干部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从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学之处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同样适用于干部队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