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条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申报条件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条件(二)和条件(三)中各一项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各单位应当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能力业绩突出、业内认可,且仍在消防安全技术一线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学历与工作经历: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7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 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2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7年。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加5年。(二)技术能力与业绩成果:1、获得与消防技术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层级技术发明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2、依法获得有关消防技术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灾风险评估项目不少于2个。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项目不少于5个。5、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项目不少于15个。(三)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1、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编写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及以上层级消防技术标准1项;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统一书号(ISBN)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2万字;或者参与编写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6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3、)的核心类期刊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4、)的非核心类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5篇; 5、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篇;或者在地市级消防技术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0篇。申报条件说明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各项申报条件。其中: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前,已通过特许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现在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正在申报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和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范围。因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失误,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2、“在职在编人员”主要是指,在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已办理退出现役手续且未满65周岁的人员,现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的,可以由聘用单位推荐。3、“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或学位。4、“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主要是指,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的人员。不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中从事消防设计、消防施工的人员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学等工作的人员。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加5年”是指比照消防工程专业同等条件再增加5年。6、不同时期对同一建筑出具多份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报告的,记为一个有效项目。7、“行业及以上层级消防技术标准”是指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不计入内。8、核心期刊按照2011年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六版)界定。四、申报材料申请一级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