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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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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花花世界 2019/11/14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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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Xx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职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公司内部活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改进,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 (一)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新产品的开发; (二)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节能降耗新技术; (三)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等方面的改进;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科技成果的推广,公司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第四条凡在岗位上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第五条学****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采纳单位者,亦可视同改造、革新因素。第六条在公司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益、经济效益或对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者,均可视同合理化建给予奖励。其内容包括:一、在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创见,对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实质作用;二、在管理的组织、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能力有显著效果。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为公司取得经济效益的。本条所说管理,包括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方面的管理全部内容。第七条凡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第八条凡是通常性的政策性措施、改革措施、生产经营措施均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第九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部门不能采纳时,可向其他部门提出,采纳单位应视同本部门人员奖励。第十条对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者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奖励的标准和方法第十一条职工(集体或者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的技术改进,必须经过试验研究和实际应用,并在公司的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成效,方能获得奖励。第十二条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对借鉴已经应用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技术改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应当降低一个等级奖励。一等奖100万元以上25001-40000元,奖状。二等奖9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3001-25000元,奖状; 80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21001-23000元,奖状; 7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19001-21000元,奖状; 6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17001-19000元,奖状; 5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15001-17000元,奖状。三等奖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2501-15000元,奖状; 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10001-12500元,奖状; 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7501-10000元,奖状;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5001-7500元,奖状。四等奖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4001-5000元,荣誉证书; 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3001-4000元,荣誉证书; 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2001-3000元,荣誉证书; 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1501-2000元,荣誉证书; 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1001-1500元,荣誉证书。五等奖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501-1000元,表扬; 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301-500元,表扬;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101-300元,表扬; 1000元以下100元以下,表扬。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含本数。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其计算方法是自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十二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采纳单位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第十四条节约价值计算方法是: (一)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改进后定额工时)×计算期前一年平均工时费用×计算期实际产量-工艺改革费用(二)原料、燃料、材料、动力、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改进后实际单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