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指导手册(画册)————————————————————————————————作者:————————————————————————————————日期: 苏州市星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建设视觉识别系统指导手册苏州市卫生局前言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明确服务标准,统一整体形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儿童保健规范》和《苏州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遵循品牌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苏州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指导手册包括执行文本和视觉识别(VI)系统两部分,是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和建设儿童保健门诊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本指导手册对儿童保健门诊进行了规范管理,明确标准,确立了儿童保健门诊的个性化和整体化。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手册进行建设和服务,必将会提高儿童保健的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目录A部分执行文本总则组织管理建设原则执行方法服务要求星级儿童保健门诊验收标准B部分VIS视觉识别系统标志的标准样稿儿童保健门诊装修标准儿童保健门诊家具标准A部分执行文本总则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指导手册是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品牌化建设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保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品牌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手册,供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进行改建、扩建、新建时使用,以确保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具有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和行为识别系统,体现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特征。、推广、申报机构的资质认证、校验和督导。、培训、交流和管理指导。,经妇幼保健机构预评估后,根据本指导手册要求进行建设和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后纳入品牌机构管理。建设原则一、整体性原则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形象的规范必须体现完整性。即不仅反应在具有个性化统一的视觉效果上,而且还反应了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特有的功能、任务的统一和完整。二、准确性原则儿童保健门诊形象的确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儿童、保健机构优质服务,儿童身心健康的思想理念。三、适度性原则在进行儿童保健门诊形象改造过程中,倡导简洁、温馨、舒适的理念,在功能布局、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设备安排等方面都贯彻适度性原则,不能超出技术、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执行方法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执行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设计申报审核施工验收挂牌运行申报: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交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按照《手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妇幼保健机构现场指导验收:施工结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验收,挂牌,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