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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辽宁省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建议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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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辽宁省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建议探究.doc

上传人:jiqingyong11 2019/11/15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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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对辽宁省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建议探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为严峻且最难以应对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因温室气体大量排放所造成的“国际公共负产品”效应,最终酿成了全球气候环境的公用地悲剧。实质上该问题已不再是单纯的环境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创设、国家发展战略与道路选择以及地方政府构建新型管理与经营模式的跨层次问题。气候问题在国际——国家——地方政府三个层次间逐层“内渗”,一方面导致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应对该问题时需要承受来自上一层次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国家和地方转变发展模式提供新的经验和契机。一、国际气候谈判形势发生变化给中国带来压力从《京都议定书》的签署与强制生效,到2007年巴厘路线图授权谈判的开始,再到2012年德班气候谈判平台的正式启动,国际气候谈判在世界各国一些企业集团的博弈过程中继续向前推进。然而,在国际气候谈判的推进过程中,原本有利于中国的谈判环境出现了相对复杂的变化。 “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逐渐被模糊化《京都议定书》体现的“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主张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问题时应注重“历史责任”和“南北区分”。即在推行世界各国共同减排的前提下,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强调发达国家的长期工业化历史对全球气候变暖负有主要责任,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目标是消除贫困和促进经济发展,而且发达国家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清洁能源的资金援助。然而在新近的德班谈判中,主要发达国家提出,要在国际经济新格局的框架下变化地理解“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要求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在与发达国家对等的制度框架下强制履行减排义务。在2013年的华沙气候大会中,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则一再向联合国施加压力,强调各国在减排问题上的平等性,否认“共区”原则作为谈判的指导性标准。 《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的长期对皇相比,德班平台的谈判格局出现了新的变化。发达国家的“阵营”依然稳固,原本存在立场分歧的欧盟与美国正试图联手推翻“共区”原则的“防火墙”;而与前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展中国家阵营的日趋分化,小岛国和一些最不发达国家,由于自身缺乏应对“气候暖化灾难”的能力转而要求建立更加严格的减排机制,一些中等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以中国为首的碳排放“大户”是它们与发达国家进行讨价还价的“拖累”,希望将中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踢出”发展中国家的“阵营”。“阵营”的分化,一方面削弱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话语权;另一方面,减少了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同情舆论。 ,有关中国的“国际责任论”甚嚣尘上,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在诸如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的治理中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2006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2013中国的碳排放量达到世界总排放量的29%,超过欧美总和,而且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已经超过了欧洲。身份地位的转变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硬性增长使得中国面对更多的减排诉求,发达国家指责中国应该承担更大减排义务,不能倚仗“崛起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身份“搭便车”,而一些发展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