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司考刑法:侵占罪.doc

格式:doc   大小:24KB   页数:10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司考刑法:侵占罪.doc

上传人:花花世界 2019/11/15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司考刑法:侵占罪.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司考刑法:侵占罪司考刑法:侵占罪司考刑法:侵占罪。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刑法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侵占罪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精彩链接:司考刑法:敲诈勒索罪司考刑法:诈骗罪司考刑法重点:盗窃罪司考刑法:抢夺罪相关法条: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知识要点:侵占罪包括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占)与侵占脱离占有物(脱离占有物侵占)。委托物侵占的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委托关系,侵占脱离占有物的法益是所有权。(一):行为主体必须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或者说是他人财物的占有者。: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所有的财物。“代为保管”是指受委托而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与法律上的占有(无论哪种占有,都要求以委托关系作为前提)。(1)事实上的占有:只要行为人对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握有该财物。、店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当他人说了一声“帮我看管一下”时,行为人没有“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财物仍然是权利人占有。、码头帮上下乘客搬运随身行李的人,并没有事实上占有乘客的财物,只是乘客占有的辅助者。(2)法律上的占有:行为人没有事实上占有财物,但在法律上对财物具有支配力。例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占有该不动产;提单等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占有提单等有价证券所记载的财物。特别提示:如果行为人将自己占有的他人提单私自处理给其他人的,成立侵占罪;如果行为人没有使用提单,骗取运输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到运输公司仓库窃取该财物的,成立诈骗罪或者盗窃罪。(3)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不能成为委托物侵占的对象。例甲为盗窃犯,将其盗窃的财物委托乙窝藏或者代为销售,但乙知道真相却将该财物据为己有或者将销售后所得的现金据为己有。对侵占赃物的行为以赃物犯罪(《刑法》第312条)论处。如果乙不知是赃物而据为己有,则仅成立侵占脱离占有物(原所有人的遗忘物)的犯罪。:变占有为所有(侵占行为)。(1)侵占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具体表现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出卖、赠与、消费、抵偿债务等等。委托管理现金的情形,只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占行为(明确表示不予归还)。(2)“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退还”:二者表达的是一个含义,即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变为自己所有的财物。“拒不退还”只是对“非法占为己有”的强调,或者说只是对认定行为人是否“非法占为己有”的一种补充说明。(3)“数额较大”一般是指1万元以上。:故意,并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单纯予以毁坏的,仅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二)脱离占有物侵占行为对象: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然(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例他人因为认识错误而交付给行为人的财物,邮局误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