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乱象的法理反思及对策探究摘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是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老问题,其在赔偿范围和标准上的混乱境况,是当前急需规范的问题。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陷于困境的根本原因,究其实质,是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的认识问题,而赔偿范围与标准,只是问题的表面。解决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困境,需要从本质问题上深入探讨。同时,对于影响附带民事诉讼本质认识的几种主要思想疑虑,如附带民事诉讼“空判”问题、是否违反“禁止双重处罚"原则、是否违反“先刑后民’’原则等等,亦需要从对附带民事诉讼本质的认识出发,予以理性的回应。从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出发,不难发现决定其本质的“四个基本要素"的“三种基本关系",即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诉讼程序与实体责任的关系。在对上述三种基本关系分别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存,是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且,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存的情况下,民事责任是第一责任,刑事责任是第二责任,是对民事责任的必要补充。附带民事责任是完整的民事侵权责任,其赔偿范围与标准应与普通民事侵权责任完全相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解决同一违法行为双重法律责任的整体诉讼方案。两种不同性质诉讼程序的合并,不会引起实体责任的变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与标准,也不会因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的交融,而变异成一个不同于民事侵权责任的“怪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与刑民分离的诉讼程序相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从世界范围内侵权型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发展趋势看,附带民事诉讼代表了今后发展的方向。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需要从理念转变、心态调整、体制创新、完善立法、加强配套等方面出发,实施系统的改革方案。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乱象:责任竞合;诉讼经济硕士学位论文AbstractCivilsuitattachedtocriminalproceeding(the“Proceeding”)munity,,however,,suchasthe‘‘invalidjudgement’’,theviolationofthedoctrineof‘‘doublejeopardyprohibition”,andtheviolationofthedoctrineof“superiorityofcriminalproceedingovercivilproceeding”.onceptoftheProceeding,itisnotdifficulttofindfourbasic‘‘elements’’andthreebasic‘‘connections’’heessense,.,connectionbetweencriminalliabilityandcivilli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