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颍州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公 示为落实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资源,确定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编制安徽颍州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城市规划,参与城市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安徽颍州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日(2011年1月19日——2011年2月19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以便修改完善,增强规划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联系电话:2110055传  真:2110055联系人:李德勇附:《安徽颍州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2011年1月19日《安徽颍州工贸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于安徽颍州工贸园(北起淮河路,南至老西清河,西至七渔河,东至五里庙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二、规划地区发展目标:至2015年通过招商引资使园区入驻率达到规划面积的90%以上,使之成为带动颍州区经济增长的新的载体之一。三、功能定位:打造成为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四、 规划空间结构:规划本区的空间结构为“一心二区”,“一心”,“二区”指西部的配套生活区和东部的大型集中商业区。五、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街区控制中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各类用地总量及人均指标见附表1:安徽颍州工贸园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表六、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使用与本规划规定使用性质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使用性质相符。七、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且不符合本规划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需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八、规划进一步划定了本地区内所涉及到的红线、绿线、蓝线和黄线四种控制线。――红线:规划划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幅的边界线以及广场、社会机动停车场用地范围的边界线。另外规划增加了对支路路幅边界线的控制,在实施过程中,规划的支路在相关地块统一建设时,可进行适当的内部调整,但调整的前提是不影响道路系统的联络。禁止擅自在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绿线:规划在七渔河与七渔河路之间布置为带状公园;沿老西清河及其分支两侧、六里河两侧布置宽度不少于15米的沿河公共绿地;云亭路以西,六里河路以北,规划宽度不小于30米的公共绿地;在五里庙路、老阜南路与卜子东路形成的三角形用地内布置为街头绿地。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蓝线:老西清河上口最小控制宽度为20米,上口每侧控制宽度5米,河道蓝线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六里河上口最小控制宽度为22米,上口每侧控制宽度5米,河道蓝线最小控制宽度为32米;七渔河上口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上口每侧控制宽度5米,河道蓝线最小控制宽度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