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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1006108867 2019/11/17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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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人类生存必要条件,森林资源又是人类社会极为重要的财富,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资产是以森林资源为物质内涵的资产。它仅是森林资源中具有资产性质的一部分经济资源。它是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的主要来源。森林资源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再生能力的自然资源资产。目录森林资源资产概念及特点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森林资源资产认定林地资产的认定林木资产的认定野生动、植物资产的认定森林景观资产认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所需资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内容森林资源资产概念及特点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森林资源资产认定林地资产的认定林木资产的认定野生动、植物资产的认定森林景观资产认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点森林资源资产概念及特点: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林地资产、林木资产、野生动、植资产、景观资产。在林木资产中根据其收获形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以用材林林木资产、经济林林木资产、薪炭林林木资产和竹林资产等。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因为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自然资源性资产,故森林资源资产除与一般资产具有的特点〔获利性、占有性、变现性、可比性〕外,它还具备以下特点: 1、经营的永续性:森林资产属于可再生的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资产消耗可以通过合理的经营,根据森林生长有规律和再生能力的特点,采用科学的森林经营利用措施而得到补偿。因而森林资源资产在没有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时,在科学、合理的经营下是不发生折旧问题的。而且每年都出售部分资产〔林产品〕,其森林资源资产的总量保持不变,或略有增长,长期永续地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2、再生的长期性: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性资产,但根据森林生长的规律,它的产品要有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出售,通过投入某一森林资源资产经营的资金,少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上百年才能回收,因为一块林地造上林木要到数十年林木才能成材出售,回收投资。 3、分布的辽阔性:森林资源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的分布极为广泛,由于森林再生的长期性、经营的永续性,要求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部门要拥有较大面积的森林资源资产,通常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实体都有成千上万公顷的森林资源资产,否则它将无法永续。由于分布的辽阔,使某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与另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结构内涵与功效发挥上都有不可比之处,各具特色。 4、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复杂、形态各异,决定了它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的某些成分,除了有价值可以交换的商品属性外,还具有一些价值难以度量的生态公益效能。这些效能通常自动外溢,受益者无须付费,即可得益,造成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价值偏低。 5、管理的艰巨性:与其它资产相比森林资源资产的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森林资源资产漫山遍野地定位在广阔的林地上,即不能仓储,又难以封闭,使其安全保卫十分困难。火灾、虫灾、盗伐等人为或自然的灾害很难控制,就是说:森林资源资产容易流失,增加了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必须引入风险机制,才能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认定:林地资产的认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的认定:、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另外,某些不能定为林地资产的的林地,目前只能作为资源或潜在的资产存在,但随着经营条件的改变,可能转入资产。林木资产的认定林木资产是具有资产属性的林木的总和,根据森林法,林木资源按其功能主要可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殊用途林五种。在这五大林种中: 1、经济林一般应全部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因为它的产权通常较明确,并可实施有效的控制。而且它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为目的,通常有较多的投入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2、用材林和薪炭林的大部分应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不能认定为资产的主要有: (1)产权关系不明确的用材林和薪炭林; (2)经营主体无法进行事实上有效控制的用材林; (3)生产条件恶劣或林分质量极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不能作为经营对象的森林。 3、防护林较为特殊,有些防护林虽以防护效益为主,但仍可产生较大的直接经济效益,如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等,则应该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其它的防护林由于其产生的社会生态效益为社会所共有,且难以用货币计价,它们暂时只能作为潜在的资产而不能直接认定为资产。 4、特殊用材林情况也很复杂,它的经营目的多种多样,它们中间有一部分产权明确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