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公司国内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国内工作的全体员工。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实际需要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一)从事石油钻井、井下作业、大修、综合录井、泥浆、中途测试的野外生产的员工,实行以月或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从事野外工作的固井、井架安装、钻井搬家、测井等生产作业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三)对为野外生产配套服务的生产用车及各种类型的值班车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四)对从事门卫或其他值班工作性质岗位员工,实行以工作周期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四条公司作息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公司以考勤记录作为发放员工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发放前应将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三天以上的公示。第六条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归口人事部门。主要职责: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考勤档案,收集、审核、保管考勤资料,负责出勤、考勤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对所提供考勤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考勤以及相关资料。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单位和部门,要分别指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的员工兼任考勤员并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将本单位(部门)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逐日在员工考勤卡片上进行登记;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员工请销假审批表等考勤资料;认真核对员工的出勤情况,保证考勤资料齐全、完整、准确;每月按时向人事部门上报员工考勤资料;掌握本单位(部门)员工各类休假情况。第九条员工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卡》(见附录1x《月度考勤表》(见附录2X《员工请销假审批表》(见附录3),考勤资料由人事部门负责保存,原则上保存5年以上。第十条各单位(部门)考勤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考勤员临时请假或因公外出时,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定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考勤员职责;如考勤员变动岗位不能履行考勤员工作,应另行指定其他人员兼任考勤员,交接考勤资料,确保考勤工作的连续性。第十一条考勤记录实行月度考勤周期制度,考勤周期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部门)考勤员将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的考勤资料报人事部门,如遇节假日可顺延一天报送。第十二条考勤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考勤表格式和符号,各单位(部门)需如实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第十三条严格处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处级干部因工作需要离开日常固定工作(办公)地点的,必须请假,并在返回后第二个工作日前销假。具体请销假权限见附录4O第十四条员工(不含处级及以上干部)因工作需要离开日常固定工作(办公)地点的,应先到本单位(部门)报到,向本单位(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由及返回时间,经批准后方能外出。如需从居住地或其他非固定工作地点直接外出办理业务的,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单位(部门)负责人说明原由,经批准后方能外出。具体请销假权限见附录4。第十五条员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为正常出勤。第十六条员工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岗即为早退;未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30分钟以上即为脱岗。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缺勤的。(二)休假期满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包括境外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三) 弄虚作假,骗取探亲假、病假或其他休假的。(四)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达6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每增加30分钟,增加旷工半天;每月累计脱岗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每增加30分钟,增加旷工半天。第十八条旷工时间按天数计算,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第四章境外员工国内工作期间的考勤第十九条境外员工临时回国工作(如培训、开会等,下同)以及休假期间的考勤,仍由所在境外项目部负责。对于临时回国工作或休假期满后未经批准仍滞留在国内的员工按旷工处理。第二十条境外项目员工回国休假期间,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的,自上岗之日起由所在工作部门(单位)考勤,境外项目部自员工休假期满后停止考勤;境外项目员工临时回国工作,经批准在国内上岗工作的,自上岗之日起由所在工作部门(单位)考勤,同时境外项目停止考勤。第二十一条境外考勤和国内考勤要避免重复计算或漏算。第五章请销假第二十二条员工请销假须办理请销假审批手续。第二十三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