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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办法买房公摊面积怎么算来源:千龙新闻网2001年05月22日17:35我来说两句(0)编辑:您好!我是一位准备签合同的购房者。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公摊面积的事情。我所购买的房屋,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18%至19%。您认为这个比例合理吗?我在核对公摊面积的明细中,应该注意些什么?读者李小民■6月1日之后,3%将是公摊的标准将于6月1日开始执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有关专家说,在6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是不受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约束的。对于现在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购买方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商谈,争取对现有合同进行修改,将这个办法中有关对购房者有利的条款以补充条款的方式加以体现。对于马上就要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应该在签订合同时用《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加以规定。如果这种方式不好体现的话,建议在合同里,应该有这样一个条款:如果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将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最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这也是近来读者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是什么?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摊给住户?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住户?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本幢楼房的住户。可分摊的公共部分为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有: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请详见2000年9月26日开始实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文/晓利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一、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二、商品房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三、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