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政策和流程介绍*目录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二、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基本政策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五、高校诚信教育*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积极促进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低收家庭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资金支持,着力推动民生领域改善。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特点:与高校、教育部门合作,分别设立省级、校级助贷中心作为管理平台通过高校助贷中心行使最主要、最直接的管理职能信用贷款,无需担保政策:贷款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贷款用途: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采取到期本金一次性全额还款的方式,首笔贷款还款日一般为学生毕业后第3年的9月20日,次笔还款日一般为学生毕业后第4年的9月20日,以此类推,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生的借款学生,可以展期。二、广东省高校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初次申请贷款学生:网上注册并网上申请再次申请贷款学生:通过账户名或身份证号登录在线系统并网上申请申请提供的必备材料和审查要点初次申请带齐以下材料: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行、省助学中心及校助贷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再次申请带齐以下材料(需出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院系-高校助贷机构-省助学中心-开行”逐层审批院系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学生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高校助贷机构审核:在考核院系上年度助学贷款工作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学生的贷款资格省助学中心:对各高校上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后确定贷款额度并报开行开发银行分行:根据省助学中心汇总的贷款申请额度进行审批,确定当年发放高校助学贷款的对象及金额。!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合同签订系统打印:一式三份,学生需签字捺印;高校签名盖章;开行及省助学中心套印印章!合同在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手工填写:作为应急措施使用,注意合同号仍要由系统生成!作废合同及空白合同需及时汇总整理,定期报送省助学中心汇总上报高校助贷机构形成借款学生名册并签名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报省助学中心省助学中心对各高校借款学生名册进行审核,完成合同信息汇总表后加盖公章报开发银行分行审批审批未通过或谢绝的贷款处理申请未通过:高校组织借款学生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次提交省助学中心重新审批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二、贷款发放与资金支付流程省助学中心在分行开立贷款及存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高校助学贷款发放、本息回收和归集各级财政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高校助学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便于学生对本人助学贷款个人账户的资金管理。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省助学中心根据已审批额度办理放款申请和支付申请后,分行发放贷款到专户并将贷款资金从专户划转至支付宝在指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分行在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系统内发出放款指令,支付宝完成以下事项:1)于当日或次日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2)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各高校、省助学中心和分行应自贷款发放第二日起,在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系统内动态跟踪发放结果,对于发放失败的应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在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分行重新报支付宝进行资金划转。*正常本息偿还:正常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按年度自付利息,还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自毕业后第3年起偿还本金,每年偿还一笔合同的总贷款金额;还款日为9月20日。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正常还款流程*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正常还款流程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扣款日,扣除年度贷款利息高校自11月1日(原11月21日)起可登录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查看本年度需还款学生明细及金额,提前通知学生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发出还款通知;学生按合同约定,在还款日前5日内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代理结算行模式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