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10
第三章井控设计 16
第二十四条井控设计包括的主要内容 16
第二十五条现场压力监测与曲线绘制要求 19
第二十六条钻井液密度的确定 19
第二十七条加重钻井液及加重材料储备情况 20
第二十八条套管的材质、强度、扣型、管串结构设计 20
第二十九条现场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变更 21
第三十条设计审批制度。 21
第三十一条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对“三高”井要明确井控要求,工程设计针对“三高”井要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 22
第四章井控装备的配套、安装、试压和使用管理 22
第三十二条井控装备组合、材质、压力等级 22
第三十三条防喷器的组合形式与压力级别的选择。 22
第三十四条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安装 23
第三十五条欠平衡井控装置安装要求。 23
第三十六条井控装备的送检。 24
第三十七条井控装备检修试压。 24
第三十八条防喷装置现场安装与要求。 25
(一)防喷器组合件的安装。 25
(二)井控管汇的安装。 26
(三)控制系统的安装。 29
(四)井控监测仪器及钻井液净化、加重和灌注装置的安装。 30
(五)井控装置现场试压与调试。 31
第三十九条井控装置的使用规定。 32
(一)环形防喷器不得长时间关井,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用来封闭空井。 32
(二)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关井后,应手动锁紧闸板。 32
(三)当井内有钻具时,严禁关闭全封闸板防喷器。当发生井喷,在内防喷工具失效的情况下且防喷器装有剪切闸板时,可采用剪切关井。 32
(四)严禁用打开防喷器的方式来泄井内压力。 33
(五)检修装有绞链侧门的闸板防喷器或更换其闸板时,两侧门不能同时打开。 33
(六)钻开油气层后,应定期对闸板防喷器开、关活动及环形防喷器(在有钻具的条件下)试关井。 33
(七)防喷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按SY/T 5964-2006《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33
(八)有二次密封的闸板防喷器和平行闸板阀,只能在其密封失效至严重漏失的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其二次密封功能,且止漏即可,待紧急情况解除后,立即清洗更换二次密封件。 33
(九)手动平板闸板阀开、关到位后,都应回转1/4圈~1/2圈,其开、关应一次完成,不允许半开半闭和作节流阀用。 33
(十)压井管汇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钻井液用;对防喷管线、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应采取防堵、防冻措施。 33
(十一)井控管汇上所有闸阀都应挂牌编号并标明其开、关状态。 33
(十二)根据设计要求配备钻具内防喷工具、井控监测仪器、仪表、钻具旁通阀、钻井液处理及灌注装置、防毒呼吸保护设备,满足设计要求。 33
第四十条所用井控装备及配件必须是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认可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4
第五章内防喷工具管理 34
第四十一条内防喷工具的使用。 34
第四十二条内防喷工具检验试压规程. 35
第四十三条内防喷工具的现场使用规范。 36
第四十四条内防喷工具强制报废条件。 36
第六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37
第四十五条安全措施与技术交底 37
第四十六条有毒有害气体的预防和控制 37
第四十七条泥浆性能与加重材料 37
第四十八条井控设备、工具、消防的配备与运转 37
第四十九条调整井应指定专人按要求检查邻近注水、注气(汽)井停注、泄压情况。 38
第五十条防火与防爆 38
第五十一条验收申报与承压试验 38
第五十二条严格执行打开油气层前申报、审批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打开油气层,否则不能钻开油气层。 38
第五十三条所有井队应有醒目的路牌标识。 38
第七章钻开油气层井控要求 38
第五十四条钻井液性能与压力监测 38
第五十五条溢流的监测、报告、记录 39
第五十六条钻进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9
第五十七条钻进中发生井漏处理 40
第五十八条油气层钻进时的钻井液性能监测 40
第五十九条发现气侵的处理 40
第六十条发现溢流的处理 40
第六十一条钻开油气层后闸板、闸门检查要求 41
第六十二条钻开油气层后发生卡钻时的钻井液性能要求 41
第六十三条下列情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查油气侵和溢流。 41
第六十四条起、下钻中防止溢流、井喷的技术措施。 41
第六十五条钻杆测试、测井、固井及完井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井喷事故。 42
第六十六条在发生溢流关井后应根据关井立压和套压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相应处理措施。 43
第八章录测井井控管理要求 43
第六十七条录井井控要求。 43
第六十八条测井井控要求。 44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