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新闻客观性问题的哲学思考一、新闻的客观性问题是价值问题“客观性”一词在哲学上与“主观性”相对,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存在的特殊性,历来被视为属于以客体为尺度的科学性或真理性认识论问题;而“倾向性”或“党性”则被认为属于以人为尺度的价值论问题,二者是根本对立的。因此,在新闻领域,新闻的客观性被顺理成章地视为超然于民族、国家等社会利益群体之上的科学性客观性。于是,人们便陷入了追求新闻的客观性却无法摆脱新闻的倾向性的长期困惑。由于新闻的客观性视为科学性认识问题,因此被看做与新闻的真实性同类的问题。然而,真实新闻就是客观的新闻吗?新闻的客观性是新闻最重要的专业概念之一。西方国家把客观性原则作为新闻媒介遵循的重要信条之一,它不仅是新闻工作的一种专业规范,也是主要的新闻专业理念。在我国,客观性原则也被作为新闻报道的基本特性之一,在理论上有其普遍性和根源性,同时又和我国的现实环境密切相关。马克思把客观报道概括为“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恩格斯认为是“完全立足于事实,只引用事实和直接以事实为根据的判断――由这样的判断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本身仍然是明显的事实”。我们发现,在新闻领域,人们往往在社会性、政治性新闻上使用“客观性”一词,并且总是同“立场”这样的价值性词语联系在一起,与“真实性”一词具有的认知性所指迥然不同。“客观性”一词还与公正性联系在一起,如西方称自己的新闻客观公正,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则常常指责他们的新闻充满偏见。人们用“客观公正”来指新闻所反映的立场、态度,而“立场”、“态度”正与“倾向”一样,是典型的价值问题。因此,新闻的客观性不是一个科学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价值论问题。它与“新闻价值”密切相关。二、新闻价值体现新闻的主题性尺度作为最重要的新闻专业概念之一的一种新闻理念,新闻的客观性是指新闻事实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基本特性,新闻传播者在从事新闻报道时,要尊重事实,要如实地反映事实的本来面目。新闻客观性的目的是“使有理性的读者更便于发现真相”。近年来哲学界提出的广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社会意识有两个方面,一是把握课题现实的意识,这一方面属于科学性或真理性的传统狭义认识论范畴;二是满足主体需要的意识,这一方面即属价值论范畴。按价值论的观点,人类的开始实践活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自己的需要。换句话说,人类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价值。当然,新闻传播的客观性不仅仅指向主体对客观事实的符合,还意味着新闻传播主体的理性互动,即超越对事实的单面符合和个体理性能力的片面限制而达到“综合理性”。法国新闻学者贝尔纳?瓦耶纳在《当代新闻学》中,也持相似的观点。他说:“的确,要做到客观性是很难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从根本上说来,人们要报道什么事情,这本身就是思想的产物,必然会有报道者智力的介入,因而也就必然包含个人的系数在内。报道者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摆到他所描述的情景之中,不仅表现在他自己的参与上,尤其表现在他对事实事物的连续性的剪裁上和他所采用的形式上。”新闻有一个必须符合事实的真实性问题。但所有事实都能成为新闻吗?为什么对新闻事实要进行过滤?这些就是价值问题了。在这一问题上,就要以人这一主题为尺度。这样能满足人的新闻需要的新闻就有新闻价值,反之,就无新闻价值。那些不仅不能满足人的新闻需要并且还对人有害的新闻则有负新闻价值。有价值的新闻都是“为我”的新闻,人们进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