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结婚证相关事宜大冶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条件和要件一、结婚登记程序应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二、离婚登记程序应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截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三、补领婚姻登记证:指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的; 2、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准备跟女朋友中秋节去打结婚证,我们是一个市但是不是同一个县的,是不是可以随便到哪方打结婚证?想结婚证与准生证一起打,是不是在哪打结婚证就在哪打准生证?都要什么手续跟证件啊(我只知道户口薄与身份证,还要其他证明吗)?还有计划生育归哪管?这跟以后小孩上户口有关系吗?是在哪边打结婚证以后小孩就在哪上户口吗?准备让小孩在女方县城读书,是不是小孩户口上在他们县比较好,这样以后小孩在他们县城读书就不要择校费了?(也打算在那边买房)1、结婚证在哪一方户籍所在地都可以。2、准生证必须在女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3、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的办理: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夫妻证明。4、计划生育归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的计生委管。5、准生证跟小孩上户口有关系,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上户口的时候需要。6、小孩的户口随父随母都可以。领结婚证需要什么。7、如果孩子在女方处上学,那就选择落在女方。不知道你的小孩现在是生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