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如行为人为泄愤报复而于某晚持刀把被害人一家5口人杀死。生命的权益是特定的,杀死5人应当是5个杀人罪。但是鉴于其5个杀人行为是在一个概括的行凶报复的故意支配之下进行的,且行为具有连续性,犯的是同一罪,所以尽管是数罪,但是在审判处罚时按一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常见的连续犯,如持枪连续杀人,制造校园惨案的(注意,在我国刑法上如果使用机枪、冲锋枪扫射滥杀无辜的,可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连续多次贩卖毒品的;一夜之内人室盗窃作案数起或者数十起的,等等。连续犯,是实际数罪,当做一罪来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连续犯的实际意义,大约有两点:第一,追诉时效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鉴于我国规定有追诉时效中断制度,效果可能是一致的。第二,在刑法的溯及力方面,根据司法解释,犯罪行为由刑法(1997年刑法)生效前连续到刑法生效后的,刑法即使规定较重的也有溯及力,适用刑法,但是在量刑时可以适当从宽处罚。,其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方法行为)和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比较典型的例子,如在进行招摇撞骗犯罪过程中,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而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证件。行为人犯的是招摇撞骗罪,但是他为了实施招摇撞骗又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其中的一个行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另一个行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行为,二者存在着密切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联系,这是方法或者手段行为的牵连。另一个是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比较常见的例子,如像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盗窃信用卡是盗窃罪;冒用他人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信用卡的目的,显而易见要去使用,可见盗窃信用卡行为是原因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结果行为。还如,为了销赃而伪造公文证件,销赃是原因行为,伪造公文证件是其结果行为。牵连犯典型的类型是有伪造行为而使用伪造的物品犯另一罪。如伪造公文,又使用伪造的高价公文诈骗的。掌握牵连犯的要点是数行为之间是否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包括:第一,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的关系;第二,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关系。常见的牵连犯有:为了走私而骗购外汇,构成骗购外汇罪的;为了骗购外汇又伪造文书,如海关的单证、外汇管理机关的批文,构成伪造公文罪的,形成3罪牵连;伪造居民金融票证,然后使用该伪造的金融票证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或者金融凭证诈骗的;因为受贿而构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为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伪造有关国家机关公文的,等等。关于牵连犯的处理原则牵连犯是数行为犯数个不同种的罪,属于实际的数罪。但是,鉴于数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认为实行数罪并罚过于严厉,通常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所以被称为处断的一罪,或者说实际的数罪处罚时作为一罪。例如,甲为了进行金融诈骗,伪造银行存单,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然后又使用该伪造的存单到银行抵押贷款,又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其间还签订了合同,涉及合同诈骗罪。法院认为甲所犯数罪有牵连关系,择一重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下列情况,根据立法规定应当数罪并罚。(1)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进行犯罪活动又构成其他罪的,如走私、贩卖毒品、赌博、非法经营的,应当数罪并罚。(2)在犯走私罪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