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时评类作文————————————————————————————————作者:————————————————————————————————日期: 时评作文训练一:题目: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3月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行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比亚迪车主唐锦湘把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的车祸过程放到了网上,一些网友把他拉近微信群,吹捧他做得好,赞扬他“干得漂亮啊”“就应该撞他”等,并向他求教经验。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比亚迪车主赢得了“马路侠客”的赞誉。但当唐锦湘在微信群发语音“如果不是全责我一般不会去撞,只要是对方全责我就会去撞”被翻出来之后,有人开始指责唐锦湘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被大家赞扬的唐锦湘又成了大家批判的对象。最后唐锦湘后悔的并不是当时没有刹车,而是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你就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的表现,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得套作,不得抄袭。以暴制暴,非法也 高子奥从他人强行变道,将其撞翻,获得人们的赞赏;再到语言事件后被人们指责,唐锦湘的舆论风向可谓是一个大转弯,然而暂且抛弃舆论,我认为他的行为始终都是错误的。虽然儒学在中国有着独特的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古代的封建社会到如今开放的法制社会,法始终才是维持社会的重要依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先人代代流传下来的俗语。对方先违背交通法规,唐锦湘将其撞翻,看似有理有据,还获得了广大网友的怒赞,甚至连交警部门都认可了他的做法,但实际上,他的行为本就是错的。虽然如今是一个民主开放的法制社会,但不代表人人都可以借法律之名惩罚他人,否则,这样岂不是和古代官员借严法滥杀无异?若唐锦湘真的想教育对方,他当时该做的是先刹车,再将对方记录下来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而再来看看他当时的做法,撞翻他人虽然看似给对方一个沉重的教训与警告,但同一时间也造成了交通的拥堵与混乱。再者,这件事故的后续影响也许比当时更严重。唐锦湘撞翻强行变道的车辆,获封“马路游侠”,引起他人追捧,难免不保证会有人在以后刻意去模仿他,这样只会让场面更加混乱,交通法规也会失去它原本的意义。唐锦湘如果真的只是想去教育对方,那他这种“以命换命”的勇气或许还值得称赞。但事实上,他事后的一句“如果不是全责我一般不会去撞,只要是对方全责我就会去撞”可以看出,他当初并不是为了去教育对方,只是单纯地想要发泄自己的不满罢了。正如后来有人指责他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那辆大众轿车只是这一起车祸的引子,唐锦湘才算是主导者,而后他更是借助了法律的空子,推脱了责任。更令人不齿的是,虽然后来遭到了大家的批判,但唐锦湘最后后悔的并不是当时没有刹车,而是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这样的行为,更表明他毫无悔改之意。从唐锦湘的一系列行为来看,他无异于以暴制暴,虽然那个大众轿车的车主无视交通法规值得我们去谴责,但实际上,像唐锦湘这种只为图自己一时之快,而漠视他人生命的人更应为我们所不齿。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我们需要的是依法行法,而不是被他人钻空子以暴制暴!法律应是唯一准则 牟若天这又是一个充满了反转的事件,车主唐锦湘被势力的网友一会捧一会踩,连作为一个看客的我都胆战心惊。对于车主唐锦湘而言,他不过是千万公民中的一人,普普通通,兢兢业业,他绝不是先前网友口中“马路侠客”,更不是后来网友口中的“杀人犯”,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对于他撞翻了违法行驶的车辆这件事,我既不歌颂也不贬低,这本就该是法律来裁定的事。我们平日考虑事情时更重于人情、道德,但出了事情应该应当进行裁决时,法律才应该是唯一准则。对于违法车辆和唐锦湘的事故认定,不应该以主观人情来判断,无论唐锦湘是否说了那段话,事故认定都应该以交警的实地勘察和具体法律条文来决定。如果唐锦湘的言论涉及到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条文,相关部门可以另外立案,给唐锦湘相应的处罚,就事论事,法制社会就应当这样雷厉风行。对于唐锦湘,我没有任何想要赞扬他的话,更不推崇他的行为。因为他也让一条生命处于危险。联系最近社会上关于汽车远光灯的热点事件,有的商家想出了在车窗上贴反光的鬼脸来对付那些开远光灯的人,这更是法律漏洞的一个体现,首先是因为没有制度来约束远光灯滥用的现象,后来也是因为法律缺陷,让有的人可以从中“谋财害命”。最后出了事情,决定谁有罪无罪的时候,还是只能靠法律,如果法律更加健全,结果才可能更公平。唐锦湘在网友心中的形象之所以发生了改变,不过是因为微信上的几句语音彰显的心态与网友心中的“侠客心态”不符。如果能重来,不管他是否会再去撞车,他也一定不会把语音发出去。其实事件前后的差别不过是几句语音,与事件的主题——撞车并无关联。无论唐锦湘当时心中抱着的是杀人心态还是正义理念,真正决定他在这件事中扮演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