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12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7月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年5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院校,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第十届文明学校”。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理念,践行“明德、利器、厚实、笃行”校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毕业生以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1、学院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2、办学性质:公办3、层次:专科4、教学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有助于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有助于体现考生与院校之间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2、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第三条组织领导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指导下,在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监察组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监督。第四条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类别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学费(元/学年)备注计算机类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3专科509000报考对象为福建省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能跨类报考)。旅游类导游(出境领队方向)3专科506000合计100第五条报考条件1、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属学校代表队选拔赛获得前6名,在设区市劳动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2012年参赛获奖者未领取获奖证书,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可免试入学。第六条报名、资格确认和志愿填报1、报名方式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应于2012年4月16日—22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22日下午4点,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学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报名网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fvti./)2、费用标准考生每人须交纳80元技能测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考试期间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