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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规划可再生能源利用评价方法.doc

上传人:q1188830 2019/11/21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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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徐宝萍,1979-12,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绿色区域发展部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2新区规划可再生能源利用评价方法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徐宝萍1,徐稳龙摘要: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的国内外标准、引导政策、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区域能源规划,常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为控制目标。但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具体评价方法,尚未有统一的标准界定和规范算法。本文对多种算法中存在的是否扣除常规能源消耗、考虑不同能源品位、考虑大水电以及被动式可再生能源量化等问题进行了浅析,并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替代量、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的不同含义及算法,提出了不同层面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算法。关键词:可再生能源;评价方法;替代量;利用量;利用率1前言国际公认的可再生能源有六大类: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水电[1]。可再生能源利用对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受关注程度亦越来越高。在新区层面,提出科学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从规划阶段开始,统筹考虑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同时实现其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有效匹配与契合,是新区综合能源规划的关键内容。现有国内外绿色建筑标准、政策引导目标、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区域能源规划目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控制性指标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但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具体评价方法,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标准界定和规范的算法。因此,如何进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合理评价,特别是科学统一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算法,对明确规划新区能源系统建设目标,同时作为管理抓手在后续工作中落实,是值得重视并亟需深入研究的内容。%、10%和20%的得分分别为1分、2分和3分;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规定: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10%分别为一般项、优选项;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为优选项。《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提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几乎成了所有能源规划或生态规划的指标必选项。如:天津中新生态城的指标体系中,提出可再生能源比例20%;城科会提出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同样有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20%的要求;长辛店生态城指标体系,可再生能源使用率≥20%;武汉绿色CBD建设体系的指标体系,提出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为2%。“十二五”能源规划提出,要确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以上,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北京市“十二五”能源规划明确,2015年北京优质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80%以上。%增加到6%左右。2问题浅析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这一项重要指标,贯穿建筑、新区、城市、国家等不同层面。在实际项目操作过程中,由于缺少权威的、统一的可再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