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招标行为,加强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保证工程和相关物资及服务采购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绝对控股企业(全资和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工业企业除外)自主招标采购的工程建设和相关的物资采购、咨询服务及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冃,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标采购工作在集团公司招标招租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实施。招标办负责招标项目的受理和协调推进。包括:程序监督、项目备案、审核调整、绩效评价、汇总归档、专家库管理等;集团公司监督办(纪监室)负责监督检查。包括:招投标程序和行为规范、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人员的纪律行为和违纪查处。招标办主任由投资发展部经理兼任。第四条建立集团公司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集团公司系统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资深人员组成(也可从市国资系统专家库中选取,或从外部聘请),主要为集团公司招标评标提供专家服务。第五条招标单位(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事宜,也可以在集团公司招标办的指导与帮助下自行组织实施。第六条招标采购单位(部门)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文书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招标、采购文书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五年。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办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招标人应积极配合,接受监督和检查。第二章招标方式与工作程序笫八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进行公开招标(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可采用邀请招标):(一) 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 合同估算价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三) 由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二、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冃。有特殊经营或工艺技术要求的或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用于应急抢险、抢修的材料、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或有特殊要求的自主采购项目,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通过市场调研、价格比较后直接发包,资料建档并报招标办备案(附合同复印件)。第九条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按以下管理权限审批:(一) 进入省级或市级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市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二)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2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类项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三)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