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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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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q1188830 2019/11/22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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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一、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质量和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渭南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5‟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我市市区行政区划内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房产、户外广告宣传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拆除。行政处罚中限制人身自由、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除外的活动。三、在本市市区行政区划内(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适用本办法。【加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执法大队经综合行政执法局授权行使执法职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理顺业务工作关系,建立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制度。凡本办法规定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其他部门不得行使;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一律无效。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制止、举报和控告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义务接受并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除不具备回复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回复。七、对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公开、公正、公平、文明、高效的原则。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行使下列职权:(一依法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三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车辆以及建(构筑物予以暂扣、扣留、拖移、查封、扣押、强制拆除、拍卖或变卖,并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一建筑物或者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二在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物品超出护栏的;(三在临街建筑物的外墙安装的防护栏超出外墙立面,空调外机下沿与地面距离小于两米,冷却水向街面排放的;(四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施工作业完成后,维护管理单位未清理现场的;(五未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六未经准许,擅自在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七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在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八在道路两侧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和公共场所等处晾晒、吊挂杂物的;(九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十未经批准,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十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废弃物料,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十二从事车辆清洗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未能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十三抛撒、焚烧纸钱冥币的;(十四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十五在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禽家畜的;(十六城市居民对饲养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未即时清除的;(十七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的;(十八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清运到规定处理场所的;(十九餐饮业和单位将泔水排入下水道、河道、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等设施或与其他垃圾混倒的;(二十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未申报处理方案,并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理场所自行或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的;(二十一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发生遗撒、滴漏的;(二十二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