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形式    摘要: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书面合同的统一并不在于形式上的统一,而是功能上的统一,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同样地获得法律的保护。                    摘要: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书面合同的统一并不在于形式上的统一,而是功能上的统一,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同样地获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法律解决的方式,即对书面形式作扩大化解释,将电子商务合同视为书面形式一种。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形式;功能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种类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信息网络应用电子邮件形式和数据交换系统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交易协议。狭义的电子商务合同是专指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订立的商务合同。电子商务合同包括“利用电子邮件(E—mail)通过网络缔结的商务合同”和“利用数据交换(EDI)方式缔结的商务合同”。第一类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网页经营者和网络终端用户。比如,互联网用户操作计算机进入网页,浏览商品信息和广告后如有购买意思,则依网页所显示的要约书的格式填写必要的信息并发出,此时要约完成。对此,网页经营者或者说卖主就可以用电子邮件或是书面作出承诺,则合同由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另外还有当事人双方发出要约和承诺的电子邮件经交换而使合同成立。第二类合同关系主要发生在依靠网络平台进行交易的终端用户之间。普遍发生在特定的企业间连续的、长期的交易。具体地说,交易各方以EDI方式拟定电子商务合同,其前提是先有一个基本交易合同,由此确定互相交易信息的标准和格式,再经过电子数据通讯网络,对这些标准数据信息在交易伙伴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这种方式是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同时也是目前研究比较广泛的电子商务合同形式。二、电子商务合同和EDI合同的分析t匕较从商业的角度讲,电子商务有以下三种较为普遍的解释:(1)电子商务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主的各种计算机网络上所进行的一切经济和商业活动?;(2)它是“通过电子手段来完成整个商业贸易活动的过程,包括通过网络来实现从原材料的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品、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3)它是“利用In—、、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电子商务的定义也被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商家、学者都根据其自身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的参与程度给了不同的表述。世界贸易组织对电子商务诠释为“以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生活、销售、分配、市场营销或交付”。国际商会于1997年在巴黎举行了“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到会的专家和代表对电子商务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阐述:所谓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上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定义为“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资料(如电子资料交换、电子邮件)、获得资料(共享数据库存、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资料(条形码)等”。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认为电子商务是指商业交易,它包括组织与个人在基于文本、声音、可视化图像等在内的数据化数据传输与处理方面的商业活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电子商务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