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蔡友渺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词(下)证人蔡世仁也多次篡改施秀美200㎡的土地的位置(1)侦查卷(一)P107,蔡世仁出具的《说明》2014年3月3日,蔡世仁出具书面《说明》陈述《石狮市爱达皮革有限公司用地平面图》图示上位于爱达针织皮革公司西面,标有“'字样那块地是施秀美卖给陈汉河的200多㎡的土地。这是蔡世仁第一次篡改施秀美200㎡的土地的位置。(2)侦查卷(一)第105页第17-22,第106页第1-6行蔡世仁证言称:当时我母亲施秀美在原爱达皮革公司厂房西侧有一块大约200㎡的土地,后来她就将这块地卖给了陈汉河。据施秀美与爱达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记载:施秀美地是在爱达公司的北面,而不是西面。这是蔡世仁第二次篡改施秀美200多㎡的土地的位置。(3)2015年8月17日蔡世仁询问笔录第二页到第21-23行问:你上面说的200㎡土地的位置是在哪里?答:东至美佳爽公司,北至蔡世严的地,南至上面说的水沟地,西至环卫处路。据施秀美与爱达公司协议,施秀美200多㎡东靠万得福污水池,南至爱达公司地。可见,这是蔡世仁第三次篡改施秀美200㎡土地的位置。(4)检察院补充卷中《石狮市爱达针织皮革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上蔡世仁图示施秀美200多㎡东至爱达公司地,南至万得福三个污水池。这是蔡世仁第四次篡改施秀美200多㎡的土地的位置。根据检察院补充卷中《面积计算图》,蔡世仁在检察院补充卷中《石狮市爱达针织皮革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上指称为施秀美200㎡㎡,可见,蔡世仁所指的土地根本不是施秀美卖给陈汉河的200多㎡的土地,这也证实蔡世仁篡改了施秀美200多㎡地的位置。证人蔡金钟篡改施秀美200多㎡地的位置侦查卷(一)第119页第22行,第120页第1-3行问:在灵秀镇钞坑村委会出具的石狮市爱达针织皮革有限公司的用地平面图中厂房的西面标有“”字样的土地是谁的?蔡金钟答:这块地是已故村民施秀美的,大约有200㎡,后面她把土地卖给陈汉河了。可见,证人蔡金钟将位于爱达公司北面的施秀美200多㎡地的位置篡改为爱达公司的西面。证人蔡经聪篡改施秀美200多㎡地的位置检察院补充卷中《石狮市爱达针织皮革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上蔡经聪图示施秀美200多㎡东至爱达公司地,南至万得福三个污水池。明显违背了施秀美与爱达公司签订的土地协议,同时也违背了事实。蔡经聪在该图所示的施秀美200多㎡地与蔡世仁一样,㎡的土地硬称为施秀美200多㎡地。可见,蔡经聪篡改了施秀美地的300多㎡位置。通过横向比较可见,陈汉河、蔡世仁、蔡金钟、蔡经聪同步翻证篡改施秀美200多㎡地,理由很简单,美佳爽公司西侧围墙内的一小块土地没有来源凭证,这也正是蔡友渺一直指认其自留地的范围。为了掩盖陈汉河对该宗地非法侵占的事实,陈汉河、蔡世仁、蔡金钟、蔡经聪想通过自己虚假的陈述或虚假证言将施秀美协议套用到该宗无土地来源的地块上,达到他们虚假指控蔡友渺的目的。(六)(1)侦查卷(一)2014年3月1日陈汉河询问笔录中,陈汉河称:这三个污水池原是万得福公司的,万得福公司倒闭后,经银行拍卖,竞得人为石狮市蒙狄丘服装有限公司,后蒙狄丘公司又将该土地转让给怡和(石狮)化纤织造有限公司,怡和公司也是我的,所以那三个污水池的所占的土地也是我的。可见,陈汉河此处陈述非常清楚,万得福污水池地是万得福公司的,被拍卖给蒙狄丘公司,蒙狄丘公司又将该土地转让给怡和公司,怡和公司是他的,所以,污水池地也是他的。也就是说,污水池地是陈汉河从蒙狄丘公司买来的。(2)补充侦查卷2015年8月22日陈汉河询问笔录中:问:原万得福公司的污水池约300㎡的土地是如何转让给你?答:原万得福公司公司倒闭后,被法院拍卖,被蒙狄丘制衣有限公司拍得,2005年,又转让给怡和(石狮)化纤有限(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我本人)。原万得福公司的污水池是存在的,位置就在我“美佳爽”公司围墙西侧内,这些情况万得福公司员工和老板都知道,像万得福公司老员工,号称风炉山“山神土地公”蔡友为,他在万得福公司和后面怡和公司做了二十多年门卫,还有万得福公司老板蔡友德也知道这个情况。(3)补充侦查卷2016年1月15日陈汉河询问笔录中:问:根据万得福转让给蒙狄丘,再转让给怡和公司的相关政府文件,为何所附件土地使用证书红线图未包含三个污水池?答:是这样,这三个污水池是在“万得福公司建立以后,万得福公司清洗牛仔裤排污水的需要,公司的老板蔡友德以私人的名义向钞坑村村民施秀美购买了面积大约300㎡的水沟,并在水沟上面建了三个污水池,这三个池的位置就在我公司围墙西侧内,因为是私人买卖,所以在政府的红线图未出现这三个污水池,该三个污水池所占的土地我已向蔡友德购买了。可见,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