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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人才补充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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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人才补充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fy3986758 2016/1/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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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人才补充暂行办法按照宣城校区专任教师队伍的总体规模要求,立足于近期师资紧缺的办学实际和学科发展需要,设立人才引进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校内调入补充宣城校区落地教师。根据对拟招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提出相应的待遇和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的办法、条件及待遇第一层次: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海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专家、学者。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5万元/年;提供14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给予购房安家费4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调动。第二层次:专业负责人教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4万元/年;提供14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给予购房安家费3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调动。第三层次: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具有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或具有海外研究经历的博士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3万元/年;提供12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给予购房安家费20万元;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根据岗位需求协助安排配偶工作调动。第四层次:骨干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2万元/年,提供12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给予购房安家费16万元。第五层次:其他教师。机械设计及制造、材料成型、电气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结构与桥梁工程、经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紧缺急需的学科专业,可招聘双“985”(本科、硕士研究生均为“985”高校)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1万元/年;提供12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给予购房安家费8万元。校区为以上各层次教师提供过渡房。在校区工作满8年后方可拥有商品房的产权。二、合肥校区调入宣城校区工作教师的条件、待遇及相关政策1、各层次教师的条件及待遇第一层次: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2万元/年;提供14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第二层次:专业负责人。教授,年龄在52周岁及以下。;提供14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第三层次:学术骨干。副教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岗位津贴在校本部同级岗位津贴基础上增加1万元/年;提供12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第四层次:;提供120㎡左右商品房房源,享受标准面积成本价。校区为以上各层次教师提供过渡房,在校区工作满8年方可拥有商品房的产权。在合肥校区调入宣城校区之前没有享受购房安家费或福利分房(含校内集资购房)和科研启动费的教师,可参考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同层次人员标准,给予购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2、合肥校区调入宣城校区工作教师的相关政策(1)合肥校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正式调入宣城校区工作后,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达到学校申报教授的基本条件者,通过宣城校区评审和学校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学校的评审程序。指标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