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处方管理办法ppt.ppt

格式:ppt   大小:2,449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处方管理办法ppt.ppt

上传人:494315277 2019/11/24 文件大小:2.39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处方管理办法ppt.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讲义内容概览总则1处方权的获得2处方的开具3以下进入讲义内容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第二章处方权的获得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第二章处方权的获得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权的获得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品和精神药品使用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章处方的开具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处方的开具麻、精药品处方的开具开具处方的要求处方量的规定开具麻、精药品处方的要求使用专用处方;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按照《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品精神药品处方量的规定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分类剂型一般患者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一次常用量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用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殊情况应注明盐酸二氢埃托啡: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第二十六条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