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宫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8-2020)规划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南宫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与可持续的人居环境,把南宫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增进市民身心健康,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等文件编制此规划。第2条 本规划是对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规划的深化和完善,作为南宫市绿地详细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第3条 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细则》 (建设部令,1995)《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暂行建设部[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建设部,建城[2000]106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2001]192号)《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 1999年《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南宫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南宫市生态建设规划(2006-2020)》第4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根据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南宫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市区两个层次。本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0年,规划分为近期:2008-2010年;远期:2008-2020年。第5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园林城市为目标,体现“城市大园林”思想,构建人与自然共存的宜居城市。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协调,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功能,做到生态优先。深化“以人为本”思想,满足市民居住、生活、工作、游憩等多方面要求。弘扬传统文化,创造地域特色。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第6条 规划的原则生态性原则:以生态效应为核心,完善绿地生态功能,将城区周围的自然环境引入城市内部。系统性原则:增强城市绿地系统的综合功能,合理布局,均衡分布,完善结构和布局,使之有机结合,充满活力。多样性原则: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注意体现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地域性原则:充分体现并强化地域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位置、气候等外部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可操作性原则: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既要有远景的目标,也要有近期的安排,做到远近结合,统筹兼顾。规划成果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之一,应具备较强的实用性。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第7条 南宫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是把南宫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力求使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合理、体系完善、质量优良、和谐宜居。具体表现在:、邢台市地位。把南宫市绿地系统纳入河北省、邢台市的范畴,从区域和城市大环境生态建设的角度出发,建设完善的城市生态绿地体系。,因地制宜布设风景区、各类公园,建设有特色的河流绿地,构建完善的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建设完善的城市绿道网络系统。加强各类绿带、蓝带的连通性,建设丰富多样的绿地。,1000米半径内有一块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1500米半径内有一块1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形成花园式、复合式、立体化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和环境氛围。,保护古树名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价值的街区,加强城市绿地的文化内涵。第8条 规划指标中心城区: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南宫市中心城区绿地规划指标统计见附表1。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第9条  南宫市市域景观风貌的基本要素有: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