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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推荐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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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推荐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1/25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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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教人[2016]号新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现将《新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9月15日1新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办法(二O一六年九月十五日)职称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建立一支适应新安教育发展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等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县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适用对象在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教师。三、推荐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淡化人为因素,注重过程考核,侧重工作实绩,鼓励踏实肯干的教师,适当照顾老教师。四、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1、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推荐,由设岗单位自行组织。乡(镇)小学打包设岗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推荐,乡(镇)初中和局直各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编制在学校的县(市、区)教研室、乡(镇)中心学校教研人员由教育局集中考核推荐。教育局二级机构的考核推荐工作由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2、为确保推荐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单位行政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与的职评工作考核小组,并严格按照河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3、具体操作程序:(1)各单位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并公开设岗情况及职评文件;(2)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职评文件和学校职评工作方案;(3)组织个人申报,并将申报人员的各类证件、业绩材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开展示,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观阅览;(4)职评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公开述职,并按照评价办法进行评议或打分。评议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5)考核小组对评议合格人员按照当年考核推荐办法进行积分、排序,客观、公正出具推荐报告;(6)职评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公示考核推荐结果和推荐人选名单;(7)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五、申报、推荐条件(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