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银行保护金融债权中存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doc

格式:doc   大小:26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银行保护金融债权中存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doc

上传人:s1188831 2019/11/25 文件大小: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银行保护金融债权中存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银行保护金融债权中存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前银行改革中,金融债权不仅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企业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策的简单的信用关系,逃废金融债务里也不是金融活动中的一般问题,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机制状况、法制环境及法人与公民的信用和道德水准。逃废金融债权一直是困扰金融业的一种顽症,可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发展为政治问题,所以银行采取法律措施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及社会的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是非常艰巨和必要的。关键词金融债权逃废债务法律风险民事诉讼一、当前银行维护金融债权中存在的问题(一)企业利用改制机会逃废债务,打击难度大,效果不明显由于历史等原因,一部分企业长期存在信用意识差,对于银行贷款“敢借、敢用、敢不还”的思想普遍存在,加上信用环境恶化,扭曲了银企之间的信用关系,导致一部分企业出于各种利益考虑,利用各种兼并、破产、改制行机会逃废银行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制裁逃废债企业的有关规定,对逃废债企业采取发出通知书,督促其纠正逃废债行为,以及组织公开曝光,利用社会舆论工具,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在逃废债企业通报期间,各借款人要对该企业采取停止授信、不开新户,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保全、冻结其结算帐户、停止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可谓相当严厉。然而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打击逃废效果仍然不理想,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贸然十分突出。截至2006年末,在某市建设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有126户,,其中经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认定的逃废债企业71户,%,,%。经过艰苦的清理逃废债工作,目前已纠正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5户,,%%。在打击逃废债中被列入“黑名单”的逃废企业多数已是“名存实亡”或已私自转包、重组,无法落实债务的企业,因多年不与银行发生结算往来,制裁措施对其影响不大,达不到预期目的。(二)企业利用多头开户,恶意拖欠,故意逃废银行债务一些企业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债信观念淡薄,片面理解甚至曲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产生拖欠有利思想,想方设法以种种改制名义为逃废银行债务,有的企业贷款不愿还,对银行要求补办合理的保全手续不配合,有的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合并、分立等形式改制后以不是原借款单位或原借款人为由,拒绝承担原借款人所欠贷款的清偿责任。有的企业对银行定期上门催收贷款采取一是“躲”,企业负责人长期回避,不与信贷人员见面,致使银行无法落实债权;二是“拒”,在还款协议书上不肯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拒绝签字。例如有些企业领导干部,不管企业收益的好坏,巧立名目,***销费,一年下来的开支少则十万八万,而所欠银行的贷款尽管你日日去,月月催,年年追,却连贷款利息也不肯还。甚至某些企业为躲避债权银行监督,达到逃废银行债务的目的,千方百计钻银行空子,到其他银行或异地银行虚构项目,变相开立帐户。上述种种故意行为,无疑加大了银行维护债权的难度。(三)银行自身管理机制滞后缺失,监督不力由于以前金融机构对贷款管理缺乏科学、系统、规范实用的风险管理和约束机制,风险意识不强,信贷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贷款“三查”制度落到实处,使贷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