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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抽查指导方案-指导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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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抽查指导方案-指导方案.doc

上传人:字余曰灵均 2019/11/25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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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镇低保抽查指导方案/指导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评估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和《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为依据,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镇、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为目标,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使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达到对象管理动态化,保障申请规范化的目的。二、工作目标对我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准确划分对象类别。对家庭人口、收入及生活状况发生变化的对象进行变更,全面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已纳保对象,并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能够按照低保类别足额享受。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低保对象各种档案资料,促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核查对象及内容核查对象全区范围内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核查内容1、自然减员的人员;2、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领取退休金人员、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参加工作人员;3、外出务工人员、下岗返聘上岗人员、季节性外出劳务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4、举家搬迁户、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的人户分离人员;5、家中有经营商店、饭店、门市部、修理部等营业活动或出租店铺、住房的,家中有汽车等高档非生活必须需品的;家庭从事种养殖业的专业户;6、参与各种中介组织的经纪人;7、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不就业人员;8、城乡低保户凡属上述情况之一且经测算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领导机构为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成立区低保督察和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核查一组:核查二组:核查三组:核查四组:街道交叉检查组:由各街道副主任带队抽查,抽查两个居委会。海垦检查金贸、金贸检查金宇、金宇检查大同、大同检查中山、中山检查滨海、滨海检查海垦。各镇由低保中心带队检查。五、实施方法检查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0日。金贸街道12月20日;金宇街道12月21日;大同街道12月22日;中山街道12月23日;滨海街道12月24日;海垦街道12月27日;龙桥镇12月20日;遵谭镇12月21日;城西镇12月22日;新坡镇12月23日、24日、27日;龙泉镇12月28日、29日、30日。核查方法:1、规范档案管理。低保对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