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委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
安委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XX〕10号)精神,根据(粤安办明电〔XX〕20号)、(粤安办〔XX〕45号)以及(江安生办〔XX〕5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当前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办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林子瑜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和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赵百灵同志担任。
(一)主要职责
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及时汇总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二)工作小组
1、统筹督导组(具体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执法分局牵头,相关科室配合),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工作;按时统计上报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数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月报表由综合协调科填报);及时收集、汇总各市(区)、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上报省安委办以及进行不定期通报;每月按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小结,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指导、协调解决、跟踪督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执法联合行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起草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委办的专题报告。
2、宣传报道组(具体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综合协调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主要职责: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力度,将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推广,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对各市区、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规定和要求,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二)统计分析制度。将各市区、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调度统计范围,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实行周调度统计,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月统计分析。
(三)跟踪督办制度。对各市区查出的典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跟踪督办,对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适时予以通报。
三、抓住关键环节
(一)继续抓好宣传发动。结合
“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开设网上专栏、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做到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相关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专项